门诊须知
Hospital information
尊敬的患者朋友:
您好!
为保证您在我院就诊期间得到更好的服务,特告知您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一、患者应享有的权利:
1.疾病认知权。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提供有关疾病信息;
2.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从他的医生那里得到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
3.保密隐私权。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为自己生理的、心里的及他隐私保密。
二、患者应履行的义务:
1.有如实陈述病情、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2.有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的义务;
3.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义务;
4.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5.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危急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6.有支持医学科学发展的义务。
三、如您在就医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需要求助或投诉的,可通过门诊大厅导医服务台咨询、多媒体查询或拨打一下相应电话:
咨询、投诉电话:028-85021111
祝您在我院就诊愉快,早日康复!